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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建议督促交通隐患整治清仓见底
2024-11-07    来源: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    作者:杨永刚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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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07

  当前正值“七下八上”防汛关键时期,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和中央、自治区防汛救灾工作会议精神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近日,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辖区各个乡镇,实地勘查辖区过水路面交通、防洪安全情况。

  走访勘查发现,红寺堡辖区3乡2镇共25处过水路面近期因洪水冲击存在不同程度受损情形,路面积聚淤泥侵占道路、部分路面坍塌,护坡冲毁、道路两端未设置提醒警示标志、路面两侧警示桩断裂、倾倒,反光漆老化,功能受损、部分过水路面缺少隔离设施,给广大群众出行安全造成威胁。针对勘察发现问题,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立即立案调查。

  经过充分调查取证,与相关部门沟通,针对发现的问题,向6家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,建议全面排查辖区遭受洪水冲击受损的过水路面,统计受损道路,及时与交通、应急等部门对接,尽快修复受损道路护坡、塌陷路面、更换警示桩,恢复功能。同时,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和巡查防守,抓实抓细防汛各项工作,广泛开展防汛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,及时消除交通、防洪安全隐患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 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特别是过水路面安全,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福祉,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。下一步,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将根据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的要求,结合本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,以交通和防汛民生领域为切入点,落实好“河长+警长+检察长”机制,持续强化交通安全及防洪安全检察监督,与相关行政机关形成合力,紧盯问题整改落实成效,确保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,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及防止洪涝灾害安全事故发生贡献检察力量,全力推进平安红寺堡建设。


【作者】:杨永刚
【来源】: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